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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北京大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2019年拟录取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审查的通知

  日期:2019-05-17    

 

按照教育部和北京大学有关规定,北京大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现对2019年拟录取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审查。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
一.  政审对象

   我院所有拟录取的2019级研究生(不含港澳台学生及留学生)。

 

二.  政审及调档流程

 1. 所有拟录取的2019级研究生(不含港澳台学生及留学生)务必于201951922:00前填写问卷https://www.wjx.cn/jq/39646085.aspx,内容主要为信息核实和统计。

 2. 学院发放调政审函(含政审表)、调档函

  京外考生:默认通过顺丰到付寄送,收件地址须通过上述问卷填写,2019519日前务必反馈,20日将安排统一寄送;

  京内考生:可邮寄或自取(建议自取);

  本校考生:仅限自取;

  自取地点:北京大学东门逸夫贰楼3215办公室

  自取时间:2019520-22日工作时间(可委托他人代领)

 3. 考生持调政审函、调档函前往相应单位办理(具体要求见下文三、四部分);

4. 政审表由单位或本人寄回,截止时间61日;

5. 档案必须由单位寄送,非应届考生61日前寄到,应届考生由于高校统一归档,可延迟至726日前寄到。

 

三.  政审要求

政审表将随调政审函一起发放,交至学习或工作单位党委、单位,严格按照填写说明填写完整,盖党组织公章后寄回我院。注意:

1.必须同时有鉴定人签字和党委公章,只盖章无签字视为无效;

2.政审表务必手写,“个人承诺”及以上部分由本人填写,“单位党组织意见”需由单位填写,不得由本人自填,一经发现为本人字迹,将按无效处理;

3.未参加工作的非应届生,其档案保管单位需要出具一份政审表(包含档案情况),考生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有关机构也需要出具一份政审表,主要说明居住期间有无违法活动、有无习练法轮功等;

4.档案未存放在工作单位的非应届生,工作单位和档案保管单位需分别出具一份政审表;

5.若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过,每个单位皆须出具政审表,审查时间能够连续接上;

6.政审表务必于61前使用EMS寄到我院(以邮戳为准),本人或他人送到亦可。切勿将政审表放在档案中寄送。

 

四.  调档要求

1.将调档函交档案保管单位办理调档,由单位统一寄送,不接受个人寄送档案;

2.非应届生档案61前寄到我院,应届生档案726前寄到我院。请勿将人事档案送到我校研招办。

 

五.  注意事项

1. 按学校规定,人事档案或政审材料未按期到达者按不予录取处理;

2. 政审期间考生必须保证研究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可用;

3. 如报名时提供的档案所在单位和地址变更,请提供书面说明,本人签字确认;

4. 如需顺丰快递单号,请邮件咨询,邮件主题为“姓名+现单位+顺丰单号”;

5. 对政审合格者,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批准后寄发录取通知书,发放方式和时间请联系我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;研究生报考和专业设置等问题也请联系我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;

6. 邮件咨询须实名,并附个人联系方式。

 

六.  政审表及档案接收地址

单位名称:北京大学

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逸夫贰楼3215

邮编:100871

联系人:赵老师

咨询方式:[email protected]

 

 

北京大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党委

北京大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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