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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北京大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2018年拟录取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审查的通知

  日期:2018-05-17    

 

按照教育部和北京大学有关规定,北京大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现对2018年拟录取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审查。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
一.  政审对象

我院所有拟录取的2018级研究生(不含港澳台学生及留学生)。

二.  调档政审函发放方式

京外考生调档政审函默认通过顺丰到付寄送,请填写附件“顺丰到付调档政审函信息统计”,2018年5月18日17:00前反馈邮件,邮件主题为“姓名+现单位+顺丰到付调档政审函”。5月17日起,本校考生请到逸夫二楼3215室领取鉴定表,京内考生请到逸夫二楼3206室领取。皆可委托他人代领。

三.  政审要求

政审表交学习或工作单位党委,单位填写完整,盖党组织公章后寄回我院。注意:

1、未参加工作的往届生,需要档案保管单位出具一份政审表;考生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有关机构出具一份政审表,主要说明居住期间有无违法活动、有无习练法轮功等。

2、档案未存放在工作单位的往届生,工作单位和档案保管单位分别出具一份政审表。

3、若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过,每个单位皆须出具政审表,审查时间能够连续接上。

4、政审表于6月1日前使用EMS寄到我院(以邮戳为准),本人或他人送到亦可。切勿将政审表放在档案中寄送。

四.  调档要求

1、调档函交档案保管单位办理调档。

2、应届生档案7月27日前寄到我院,往届生档案6月1日前寄到我院。请勿将人事档案寄送到我校研招办。

3、档案接收单位名称:北京大学,接收单位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逸夫二楼3206室,邮编100871,收件人:夏老师。

五.  注意事项

1、政审期间考生必须保证研究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可用。

2、如报名时提供的档案所在单位和地址变更,请提供书面说明,本人签字确认。

3、按学校规定,人事档案或政审材料未按期到达者按不予录取处理。

4、如需顺丰快递单号,请邮件咨询,邮件主题为“姓名+现单位+顺丰单号”。

5、对政审合格者,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批准后寄发录取通知书,发放方式和时间请联系我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。

6、户口迁移事宜请联系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,研究生报考和专业设置等问题请联系我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。

7、邮件咨询须实名,并附个人联系方式。

六.  邮寄地址

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逸夫二楼3206室

邮编:100871

联 系 人:夏老师

咨询方式:[email protected]

 

附件:顺丰到付调档政审函信息统计-姓名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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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党委   

学生工作办公室       

2018年5月16日      

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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